一、程序命名规范
程序文件名由两部分构成:一部分为产品型号或功能描述,一部分为软件版本号。产品型号用字母描述,可为英文或中文拼音。软件版本号为4位,前一位固定为字母”V”,后3位为数字,编写软件版本号应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递增。开发阶段版本号从001开始;中试之后版本号从100开始。
例如:光电感烟探测器JTY-GD-G3程序 GDG3V001
电子差定温探测器JTW-ZCD-G3N程序 GWG3NV101
二、程序头格式
在每个文件的开始要有一个对该文件总体功能的描述,软件版本,以及作者及编写时间。采用模版统一格式。
1. 在功能描述中,除了对软件实现的功能做简要描述外,还应包括使用的单片机,晶振频率,以及主要I/O口实现的功能。
2. 如果程序升级时应增加如下说明。
1) 程序升级后的版本号:例如“版本号:Ver105”
2) 程序升级的修改作者:例如“更改人:×××”
3) 程序升级的修改日期:例如“更改日期:01 12 17”
4) 应对程序升级进行简单修改说明。
5) 应给出程序增加、更改、删除项说明,每项总处数。
1.
程序头如采用如下统一格式:
;****************
;* 文件名 *
;****************
;* 功能描述:
;* 软件版本
;* 开始编写—完成日期:
;* 作者: